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投资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税延养老保险业务资金运用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对资产负债管理、资产配置、业务策略和投资策略、风险状况等进行识别、监控和评估,防范和化解风险。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投资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税延养老保险业务资金运用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对资产负债管理、资产配置、业务策略和投资策略、风险状况等进行识别、监控和评估,防范和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