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六章 投资管理
第三十条
税延养老保险资金可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优先选择具备长久期负债资金管理经验,具有完善的资产配置体系,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和另类投资经验丰富,风险管控机制健全的投资管理人。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投资管理
税延养老保险资金可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优先选择具备长久期负债资金管理经验,具有完善的资产配置体系,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和另类投资经验丰富,风险管控机制健全的投资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