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适当形式指导各分支机构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通过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情况的监督。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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