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应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统计力量,充实统计人员,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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