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卫生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采集卫生资源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居民健康水平等统计数据,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咨询与统计监督。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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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