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

第十三条

申请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调出方和调入方是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或者批发企业; (二)申请运输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烟草专卖品; (三)申办人应当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或者调拨单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证明材料原件。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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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