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 第九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九条第九条自2021年6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和复审程序中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