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气瓶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气瓶充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二)气瓶安全总监是指本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气瓶充装安全的管理人员; (三)气瓶安全员是指本单位具体负责气瓶充装安全的检查人员; (四)气瓶使用单位一般是指气瓶充装单位。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气瓶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气瓶充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二)气瓶安全总监是指本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气瓶充装安全的管理人员; (三)气瓶安全员是指本单位具体负责气瓶充装安全的检查人员; (四)气瓶使用单位一般是指气瓶充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