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气瓶

第四十三条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建立气瓶充装安全日管控制度。气瓶安全员要每日根据《气瓶充装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气瓶进行巡检,形成《每日气瓶充装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上报气瓶安全总监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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