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7号)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7号)第五十二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基于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定期对银行理财子公司业务进行评估。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