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7号) / 第五十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7号)第五十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在理财业务中出现或者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和损失时,应当及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交应对措施。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