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7号)第四十条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四十条

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根据理财业务性质和风险特征,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产品准入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人员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合作机构管理、产品托管、产品估值、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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