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家畜冷冻精液、胚胎、卵子等遗传材料(以下简称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