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家畜冷冻精液、胚胎、卵子等遗传材料(以下简称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