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