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条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妨碍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不得侵害交易对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