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零售商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供应商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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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