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保密事项范围的形式、内容第七条正文应当以条款形式规定保密事项范围的制定依据,本行业、本领域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与其他保密事项范围的关系,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等内容。制定机关国家保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