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保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