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保密法确定的国家秘密基本范围为遵循,区分不同行业、领域,科学准确划定。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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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