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审定和公告第二十五条通过国家级审定的林木良种,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林木良种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