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审定和公告
第十九条
专业委员会应当按照是否符合以下条件进行初审: (一)经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 (二)优良种源区的优良林分或者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 (三)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 (四)引种驯化成功的树种及其优良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
- 制定机关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审定和公告
专业委员会应当按照是否符合以下条件进行初审: (一)经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 (二)优良种源区的优良林分或者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 (三)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 (四)引种驯化成功的树种及其优良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