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体育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我国体育发展实际和国际体育发展趋势,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机关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