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体育规划的规划期原则上要与国家总体规划保持一致,特殊领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制定机关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