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体育总局各相关部门、直属单位和全国性体育项目协会以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编制各领域、各项目、各地方的体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机关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