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三章 衔接和论证
第十九条
以体育总局名义发布的规划应充分征求相关单位和地方意见。
总体体育规划草案由政策法规司征求体育总局各部门、直属单位、全国性体育项目协会和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各业务领域的专项体育规划草案应征求政策法规司意见,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协会和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职责的,编制单位应将规划草案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协会和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及时反馈相关建议。
- 制定机关
- 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衔接和论证
以体育总局名义发布的规划应充分征求相关单位和地方意见。
总体体育规划草案由政策法规司征求体育总局各部门、直属单位、全国性体育项目协会和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各业务领域的专项体育规划草案应征求政策法规司意见,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协会和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职责的,编制单位应将规划草案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协会和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及时反馈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