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二章 立项和编制

第十四条

体育总局建立五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司会同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全国性体育项目协会研究规划编制需求后制定五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报体育总局批准后实施。未列入目录清单、确因工作需要编制的规划,应会签政策法规司后报批。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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