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食品中含有新食品原料的,其产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