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将环境监测网建设投资、运行经费等环境监测工作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