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环境监测网由各环境监测要素的点位(断面)组成。 环境监测点位(断面)的设置、变更、运行,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各大水系或者区域的点位(断面),属于国家级环境监测网。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