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环境监测网由各环境监测要素的点位(断面)组成。 环境监测点位(断面)的设置、变更、运行,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各大水系或者区域的点位(断面),属于国家级环境监测网。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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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