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环境监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国际合作。 对在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