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等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