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损坏的,负责运行维护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或者相关责任单位应当及时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