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互衔接。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