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业务许可第七条禁止外商独资、中外合作、中外合资机构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