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传送管理

第十五条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通过未获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的机构传送其节目信号。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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