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条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标志。人民警察必须爱护警徽,维护警徽的尊严。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