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四条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反洗钱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施跨境反洗钱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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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