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涉及的客户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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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