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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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