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二十八条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