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及时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更正。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更正。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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