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 第五十五条独立法条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的,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省级电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