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保障与奖励
第四十六条
国家支持、鼓励下列优秀的、重点的网络出版物的出版: (一)对阐述、传播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有重大作用的; (二)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以及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有重要意义的; (三)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有重大作用的;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优秀文化内涵的; (五)对推进文化创新,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科学文化成果有重大贡献的; (六)对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有重大作用的; (七)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内容健康的或者其他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 (八)其他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者文化艺术价值的。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