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章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第二十条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