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第九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第九条申请制剂所用的化学原料药及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并符合法定的药品标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