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第九条

申请制剂所用的化学原料药及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并符合法定的药品标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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