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制剂的抽查检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查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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