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调剂使用,以及进行相关的审批、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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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