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派出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为在偏远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学校任职的法治副校长给予食宿、交通等补助。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