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四条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设立或者指定国家测试机构,负责全国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管和测试工作队伍建设,开展科学研究、信息化建设等,对地方测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