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21日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